英屬維爾京群島允許中國國民免簽入境啦!
2018年7月5日起生效的 BVI 法例第130 章《入境及護照法》(下稱“入境法”)第37 (4) 條頒布的法令(下稱“免簽令”),豁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申請簽證到訪 BVI 經商或旅游,最多可逗留六個月。中國國民可以上述目的進入 BVI 且在上述限期內逗留,而豁免遵守入境法第37 (1) 條的簽證規(guī)定。
免簽令于2018年7月5日生效
配合于2017年根據《2017年勞動法典(豁免工作許可證)令》(下稱“工作許可證豁免令”)所推行的豁免安排(該安排豁免某些類別的人士毋須取得工作許可證),此項最新的措施允許中國國民只須持有所到訪 BVI 實體所發(fā)出的邀請函并支付申請費,便可到訪 BVI 并參與商業(yè)活動。
工作許可證豁免令豁免若干人士,包括:
* 前往 BVI 出席公司(不論是否于 BVI 注冊成立)董事會會議的董事及其他高級職員
* 面見 BVI 商務人士進行商業(yè)交易與磋商的人士(未獲認許在 BVI 執(zhí)業(yè)或未持有有效的 BVI 執(zhí)業(yè)證書的外地律師除外)
* 出席 BVI 實體舉辦的商業(yè)活動( 如會面及會議) 的人士
毋須取得工作許可證,并可逗留七日,逗留期限或可應要求延長。
就提供仲裁或調解而進行、參與(不論作為當事方的法律顧問或代表,或為證人或專家證人) 或提供支援服務的人士可豁免申請工作許可證逗留60 日,逗留期限亦或可應要求延長。
免簽安排實屬重大進展,將促進涉及中國公司及投資者/董事的商業(yè)交易,鞏固 BVI 作為公司注冊和建構國際交易的首選國外司法管轄區(qū)的地位。
免簽令于2018年7月5日生效
配合于2017年根據《2017年勞動法典(豁免工作許可證)令》(下稱“工作許可證豁免令”)所推行的豁免安排(該安排豁免某些類別的人士毋須取得工作許可證),此項最新的措施允許中國國民只須持有所到訪 BVI 實體所發(fā)出的邀請函并支付申請費,便可到訪 BVI 并參與商業(yè)活動。
工作許可證豁免令豁免若干人士,包括:
* 前往 BVI 出席公司(不論是否于 BVI 注冊成立)董事會會議的董事及其他高級職員
* 面見 BVI 商務人士進行商業(yè)交易與磋商的人士(未獲認許在 BVI 執(zhí)業(yè)或未持有有效的 BVI 執(zhí)業(yè)證書的外地律師除外)
* 出席 BVI 實體舉辦的商業(yè)活動( 如會面及會議) 的人士
毋須取得工作許可證,并可逗留七日,逗留期限或可應要求延長。
就提供仲裁或調解而進行、參與(不論作為當事方的法律顧問或代表,或為證人或專家證人) 或提供支援服務的人士可豁免申請工作許可證逗留60 日,逗留期限亦或可應要求延長。
免簽安排實屬重大進展,將促進涉及中國公司及投資者/董事的商業(yè)交易,鞏固 BVI 作為公司注冊和建構國際交易的首選國外司法管轄區(qū)的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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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時間:2018-08-01 閱讀:172次分享本文